就在庭门打开的那一刻,他的视线与在走廊等待中的林宥铭对上了。
他没有移开目光。他看着林宥铭,那双眼睛里没有恨意,没有愤怒,没有任何林宥铭预期中会看到的激烈情绪。只有一片疲惫到极限之後的空白,像一面被风吹了一百九十年的墙,终於开始一块一块地崩落。
「我不是怕坐牢。」李宗荣开口,声音沙哑,音量不大,但在安静的法院走廊里听得一清二楚。法警停下脚步,审判长抬起头。
「我是怕她每天晚上都来。」他继续说,语调平得像一条静止的心电图,「你知道她昨天晚上站在我床边多久吗?六个小时。从半夜十二点到早上六点。她没有说话,没有看我,只是站在那里,面对墙壁。就像她过去一百九十年在城墙里那样。」
法警再度准备将他带离。李宗荣被押着走向法院侧门,在即将消失在门後的瞬间,他转头,对着林宥铭的方向,说了最後一句话:「跟她说,我认了。叫她不要再来了。」
法院的侧门关上,法警的脚步声逐渐远去。林宥铭站在原位没有动。来采访的记者,交头接耳,议论纷纷。有人经过他身边时多看了他一眼,显然认出了他就是那个检举人。他没有理会那些目光,视线定在李宗荣消失的方向,心中反覆回放着刚才那句「叫她不要再来了」。
一百九十年。她站在墙里,没有一个人向她认错,没有一个人对她说「我认了」。从知县到仕绅,从仕绅到後代,从後代到开发商,每一代人都把头转开,把那面墙当成不存在,把她的骨骸当成废弃物处理掉。现在,终於有人当着法官、当着旁听席、当着法庭纪录,说出了那三个字。
不是道歉。是「我认了」。承认他知道,承认他做了,承认他是那个中断了一百九十年沉默的最後一代。
林宥铭走出法院时,天sE已近h昏,天空已经染上一层灰蓝sE的薄暮。他站在法院门口的阶梯上,拿出手机,打开EM-0852的即时监控。那条巷子里,路灯刚刚亮起,照在那面Si墙的防护罩上。防护罩内,那副骨骸静静蜷缩着,姿势与一百九十年前一模一样。
他看着萤幕,看了很久。然後他发现了一件他之前从未注意到的细节。骨骸的右手,五根纤细的指骨微微弯曲,不是紧握,不是松开,而是呈现出一种介於两者之间的弧度,像曾经握着什麽东西,在Si亡的那一刻被cH0U走了。
他放大画面,那只手骨的无名指上有一圈极细微的压痕,不是骨折,不是创伤,而像是长期佩戴戒指留下的压迫X骨质x1收。她戴过戒指。是某人给她的信物吗?那个人在她被凌nVe的那一夜,在哪里?
他将萤幕截图存下来,发给杜博士,附上一行文字:「无名指上的压痕,有可能是戒指造成的吗?」
几分钟後杜博士回覆:「压痕的位置和形状与长期佩戴戒指的压迫X骨重塑吻合。无法确定戒指种类。若找到戒指实物,可进一步b对。」
戒指。她Si的时候,戒指不在手指上。是被拿走了,还是被扯掉了?是那些刑求她的人为了抢走值钱的东西而拔走的,还是在挣扎的过程中脱落的?他想起那封李永昌的私人信函,信中只字未提戒指。
想起来了——那三个刑求她的人,反覆问同一个问题:「钱在哪里?」
他们以为她有钱,一个寡妇,丈夫Si後独自住在府城大南门内,被邻里传说有积蓄。
他们为了那笔不存在的钱,凌nVe了她好几个时辰。如果他们连她手指上的戒指都拔走了——那枚戒指,或许是她丈夫留给她唯一的遗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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