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后,宋稷有很长一段时间接送于客上学。

        同学们说书上说的对,人不可貌相,你这个长得怪可怕的小叔比你那个长得善良的小叔好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稷夺了酒瓶,“别喝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于客夺回来,“就要喝!”

        宋稷道,“小客,我只是做了一个正常长辈应该做的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于客摇头,“我爸没对我那么好过,那个小叔,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亲小叔给他买炸鸡哄他,他不吃,硬塞给他说:你吃你吃,很好吃的,你们小孩子最喜欢吃这个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天知道,他有多讨厌吃炸鸡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爸给钱不给爱,他五六岁就拿着钱自己买着吃,汉堡、炸鸡、薯条吃到吐。

        于客一抬腿坐在了男人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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